音频与视频
请提供未经重新保存的原始文件,以及已有的录制信息。
载体
如果研究需要,请保存手机、记录仪、存储卡或其他录制来源。
样本
比对声音可能需要适用的言语样本及其取得条件信息。
文件
如有,提供决定、裁定、问题、笔录,以及此前编制、需评审的意见书。
较大文件
表单最多接受十个文件,每个 10 MB,总计不超过 15 MB。较大录制材料及实物载体的传送须另行商定。
如何标明音频与视频中的争议片段
为录制材料附上简短清单会很有帮助。请为每个文件注明来源、设备或平台、已知保存方式及与任务有关的时段。如果录制材料经由他人取得,请准确注明这一路径。整套材料中应始终能够区分最初文件与后来的副本。
请编制片段清单:文件名、起始和结束位置、问题内容及必要说明。例如,需要确定某句发言中的词语、将声音与所提交样本比对,或核查特定区域的连续性。仅笼统请求“核查整个视频”,并不能说明实际需要哪些专业操作。
- 请提交可取得的完整文件,并在清单中标明所选片段。
- 对于多声道录制,请保留各声道及其用途信息。
- 若有不同导出版本,请保存并解释差异。
- 文字转录、字幕及自己的评论,请与录制材料分开附上。
- 比对声音时,请说明样本来源及其取得条件。
不要为了使声音更清晰而增强唯一保存的副本。如果已进行处理,请予以说明,并保存可取得的处理前版本。过滤后的声音可作为辅助材料,但其形成历史应明确。准备文字转录时,宜明确标出听不清之处,不要替说话人补写推测的词语。